电动车暂不在“禁摩”之列 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|
2010-01-07 |
| 昨日是贵阳市一环线实施“禁摩令”的第二天,贵阳市交警共收缴非法上路的摩托车180辆,市民反 一环线道路“清爽”多了。同时,交警部门表示,电动车仍属非机动车,暂不在“禁摩”之列。
“禁摩”第二天 街头清爽多了 昨日,记者驾车在一环线内看到,街头来往的摩托车少多了。一位私家车驾驶员说,摩托车出没少了,街头确实清爽多了。 贵阳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闫云波表示,“禁摩令”将长期实施下去,今后将在城区采取不定时、不定点地设卡进行长效管理,让摩托车远离中心城区,最终实现两城区全面“禁摩”的目 。 电动车暂不属于“禁摩”之列 随着贵阳市“禁摩”工作的推进,电动车是否属于被禁之列成为广大电动车主关心的问题,闫科长告诉记者,目前新出台的“40公斤、时速20公里”电动摩托车 准被暂缓执行,目前仍执行自行车(电动车)骑行的老规定,电动车仍属非机动车,暂不属于“禁摩”之列。 此,电动摩托车不需要挂牌,走非机动车道,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。 据目前对自行车(电动车)的相关规定,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和 装动力装置。 电动车上路 须持车辆购置发票 关于电动车相关管理规范,闫科长表示,目前由于贵阳市道路坡多弯急, 之市区非机动车道路不完善,一些非机动车仍行驶机动车道,扮演着机动车的角色,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, 此,待国家正式出台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具体执行 准后将会陆续出台相关管理措施 以规范。 目前,为便于对电动车的管理,所有电动车须持车辆购置发票和相关车辆合法手续方可上路,对不能出示合法手续的非机动车,执勤民警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查扣。 |